金沙洲广百广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我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对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经营场所卫生保洁服务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我司要求的投标方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金沙洲广百广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2号
服务内容:金沙洲广百广场包括:负三层至六层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共通道、走火通道、电梯前厅、洗手间、办公室及外广场、风机房及六层天面。
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99.6万元内。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00万元或以上)。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公司注册成立三年或以上,依据2015年以来完成的商场清洁服务类型项目合同,具有30000平方米大型购物中心或商场清洁维保经验(至少在佛山或广州市有一个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企业B级(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网上截图或书面声明)
6、投标人能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5-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8、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1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
注:(1)经办人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2)采购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时整
四、投标地点: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10楼物业管理中心。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机构只接受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20-83322348-6511
六、派发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10楼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20-83322348-6511
七、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2号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 13711323008
七、监督部门:审计风控部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4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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