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将启动更换职员夏装工作服项目,拟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现请贵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经审核为合格投标人的,我司将邀请贵司参加该项目邀投标。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广百股份公司2019~2020年度一线人员夏装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预算(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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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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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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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女售货、礼仪人员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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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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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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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男售货员、后勤人员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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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售货员700套
后勤人员58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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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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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上述工作服的面料、里料、辅料、度量、制作、洗水、损耗、人工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成衣因抽检而造成损耗、重做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 供货期及服务期为2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按实际到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3.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预算金额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
三、项目内容及说明: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购置一线人员夏装工作服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投标,不允许删减与修改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报名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经办人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2)采购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期间(上午9:00-1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本项目联系人报名。采购机构只接受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发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七、发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楼广百物业管理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发标后七天。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楼广百物业管理中心
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当天。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10楼物管理业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玉敏
电 话:83322348-621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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